一纸证明难倒孝女:从一场继承官司看法律与现实的碰撞
王丽(化名)怎么也没想到,父亲去世后,取出一笔不算多的存款竟会如此艰难。银行柜员那句”需要证明你爸是你爸”的要求,让她在柜台前愣了很久。更让她揪心的是,为了这笔钱,她不得不将自己的奶奶告上法庭。这场看似荒诞的官司,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尘埃落定,但留给这个家庭的裂痕却难以轻易抹平。
一、一场始料未及的继承拉锯战
2022年夏天,王丽的父亲因突发疾病离世。处理完后事,她带着父亲的银行卡来到银行,想要取出里面的8万多元存款。本以为带着死亡证明、户口本就能办理,没想到银行工作人员却提出:”需要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,或者法院的判决书。”
问题就出在这张户口本上。王丽的父母早年离异,她的户口随母亲迁出,父亲后来再婚,新的家庭户口本上自然没有她的名字。而老家的户籍档案因年代久远,部分材料已经遗失。银行的说法很明确:无法确认她和存款人的父女关系。
“我拿着独生子女证、小时候的合影、父亲单位开的证明,甚至找社区开了证明,银行都说不行。”王丽无奈地说,”他们只认公证处或者法院的文件。”
二、法定继承带来的两难处境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,王丽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包括:王丽(女儿)、王丽的奶奶(父亲母亲),以及如果父亲再婚后配偶仍在世,还包括继母。
“我奶奶80多岁了,身体不好,本来不想惊动她”王丽说,”但公证处说,必须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到场签字,或者放弃继承,才能办公证。”
事情在这里陷入僵局。王丽的奶奶住在乡下,行动不便;而继母方面,由于与父亲结婚时间不长,关系并不融洽。更棘手的是,奶奶的赡养问题一直是家里的敏感话题。
“我姑姑觉得,既然要走法律程序,那奶奶也该分一份。”王丽回忆说,”可这笔钱是爸爸留给我买房凑首付的,他生前多次说过。”
三、被迫对簿公堂的无奈选择
在多次协商无果后,王丽最终决定起诉。2023年初,她一纸诉状将奶奶列为被告,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父亲存款的继承权。
“立案时,法官都叹气,说这种案子他们见多了。”王丽的代理律师李律师说,”很多老百姓根本不知道,取已故亲人的存款会这么麻烦。”
案件审理过程中,法官发现几个关键事实:
王丽确实是被继承人的独生女(有早年独生子女证为证)
父亲生前账户往来显示,这笔存款确实是为女儿积攒的购房款
奶奶年事已高,主要依靠其他子女赡养
经过多次调解,奶奶最终同意由王丽继承全部存款。法院出具调解书后,银行终于同意办理取款手续。
四、 法律条文与现实困境的落差
从法律角度看,这个案例暴露出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:
1、证明”我爸是我爸”为何这么难?
《民法典》虽然规定了继承顺序,但对如何证明亲属关系缺乏具体指引。公安机关不再随意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后,很多像王丽这样的独生子女反而陷入举证困境。
2、银行风控与便民服务如何平衡?
2021年《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的通知》规定,1万元以内存款可直接提取,5万元以内可简化手续。但王丽的案例显示,超过5万元的存款仍需走复杂程序。
3、家庭矛盾被继承程序放大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倡导继承人协商解决,但当家庭关系复杂时,协商往往难以进行。王丽说:”如果不用打官司就能解决,谁愿意把家事闹上法庭?”
五、普通人该如何未雨绸缪?
结合多位法律人士的建议,以下几点值得注意:
1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
保留出生医学证明、独生子女证等原始证件
定期更新户口登记信息
父母离异或再婚家庭,更要注意保存亲属关系证明
2、提前做好财富规划
考虑订立遗嘱(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)
可以设立遗嘱信托等新型方式
生前办理联名账户或指定受益人
3、遇到问题多途径解决
与银行沟通,提供辅助证明材料
向当地司法所寻求调解帮助
咨询专业律师
六、结语
王丽的故事不是个例。在司法实践中,类似的”奇葩证明”案件时有发生。法律专家指出,随着家庭结构日益多元化,传统的继承认定方式确实需要与时俱进。
“这个案子最让我难受的是,明明是最亲的家人,却要为了一笔不算巨额的存款对簿公堂。”主审法官在结案后这样感慨。或许,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时,我们更需要思考:如何让生者不被冰冷的程序所困,让逝者的心愿得到真正尊重。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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